2018年3月5日、6日,南宁银行业消费者投诉纠纷调解中心(简称“调解中心”)分别召开了律师事务所专家和银行业机构调解专家两场座谈会。南宁银行业消费者投诉纠纷调解中心主任滕仲飞主持座谈会。
会上,广西银行业协会黎滨海专职副会长详细解读了《广西银行业协会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广西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办法》,对这两个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调解中心投诉受理范围及主要流程,一般投诉事项、重点投诉事项、特殊投诉事项办理的要求,投诉纠纷调解工作的原则、调解范围、调解机构、调解申请与受理、纠纷调解的相关要求、调解协议等逐条讲解,还对调解室纪律、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等作了说明。
会上,广西银行业协会韦向玲常务专职副会长强调了调解中心要切实践行“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监管”的宗旨,严格遵循“法为上、礼为先、和为贵”的方针,努力营造“稳定有序的金融环境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的定位,扼要阐明了调解中心 “自愿、公平、灵活、经济、实效、专业”六大特性,对做好银行业消费者投诉纠纷调解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积极打造法治、平安、和谐的环境和氛围。调解中心要充分发挥律师团队在建设法制中心的作用,引导消费者依法表达诉求,鼓励律师参与处理复杂疑难的纠纷,化解矛盾,传播法治理念,促进法治中心的建设。二是充分发挥调解中心在推动银行业合规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与银行机构、监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平台,将消费者与银行机构的矛盾化解在萌芽中,并结合每期的投诉情况建立通报机制,为银行业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提供指导依据。三是着力建设业务精湛、务实高效的调解队伍。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工作效能,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及先进经验的共享,建立一支客观公正、权威专业的调解专家队伍。
参会的调解专家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对成立调解中心,搭建银行与消费者投诉纠纷调解平台的作用和意义予以高度赞赏和充分肯定,并对调解办法中的个别条款提出修改建议。会上还为南宁银行业消费者投诉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专家颁发了聘书。
图为座谈会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