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广西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黎滨海率队前往深圳市银行业协会开展仲裁工作交流学习,并与该协会秘书长王宇彪等领导及工、农、中、建、交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金融机构通过仲裁解决金融争议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仲裁以其快捷、简便、省时、省力、保密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特色而为人们越来越多的选择。目前,深圳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个贷、公司授信、金融创新产品等业务中普遍使用仲裁方式解决金融争议,部分银行的仲裁使用率甚至超过了诉讼,避免了诉讼立案难、程序繁琐、清收成本高、效率低、周期长等问题,对有效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王宇彪秘书长在座谈中提到,深圳市银行业协会在深圳市银监局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深化与当地法院的合作,建立“法院查控网”,通过不断丰富和升级“法院查控网”的内容,进一步密切了法院、银行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了双方共赢。积极发挥协会的平台纽带作用,密切与深圳仲裁委的合作关系,2010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深圳仲裁委员会特设金融仲裁院,专门解决金融争议,致力于为金融业提供简便、快捷、公正的仲裁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经济效应。
通过此次座谈,不仅学习到了深圳市银行业协会在维权方面的先进经验,还了解到了仲裁在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广西银行业协会将认真学习深圳银协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进以仲裁方式解决金融争议,丰富维权载体,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好维权工作这篇文章。
广西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黎滨海(右三)、深圳市银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宇彪(右四)与工、农、中、建、交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