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广西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第一届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宁召开。广西银行业协会常务专职副会长韦向玲、秘书长刘满莲、法律工作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委员刘建钢、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等24家会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广西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黎滨海主持。
黎滨海专职副会长通报了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及协会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着重强调了协会在会员单位开展维权主要工作及成效。刘建钢主任代表法律工作委员会对协会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今年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设想,即“专项突破”,今年将着重解决“立案难”问题,通过上级指定管辖法院、联调机制调解、各银行自行调整等多种方式,实现解决“立案难”问题的突破。与会代表结合各单位实际,就诉讼保全、执行积案、新型支付工具犯罪、非标业务法律风险等工作进行了广泛交流,并就发挥法律工作委员会作用,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韦向玲常务专职副会长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做好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有赖于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与会代表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行业今后维权工作的开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协会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和会员单位的积极参与下,有序推动各项维权工作的开展,力争取得实效。
广西银行业协会常务专职副会长韦向玲(右二)、专职副会长黎滨海(左一)、秘书长刘满莲(右一),法律工作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委员刘建钢(左二)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