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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出实招 纠纷化解见实效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2-09-06 | 2093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年以来,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契合群众需求,通过线下调解、线上调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对有效化解金融纠纷诉求、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保护消费者权益、助力银行业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8月26日,成功调解银行业纠纷68件,调解成功率53.97%,调解成功金额达2514.39万元,其中,通过司法确认20件,案件金额524.40万元;线上和解6件,案件金额172.33万元。


  案例一:线下解纷,当日办结


  2019年7月26日,梁阿姨在A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8万元,期限3年。2022年8月16日,梁阿姨到A银行打印交易流水,发现此款产品到期后(2022年7月26日至8月16日之间)本金与收益没有到账,很是着急,当场询问了网点客户经理,由于该款理财产品规则较为复杂,客户经理的解释没有得到梁阿姨认可,梁阿姨认定此笔理财产品存在问题。经过朋友介绍,梁阿姨找到了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钦州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纠纷调解中心)寻求帮助,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先安抚好梁阿姨,并致电A银行核实情况。考虑到梁阿姨年龄较大,子女又不在身边,调解员与A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提议A银行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纠纷调解中心与梁阿姨当面沟通,提议得到了A银行的响应,在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主持下,A银行工作人员详细地为梁阿姨分析并计算出该产品的本金收益结果。原来梁阿姨购买的是本金收益分批按比例到账的投资于非标资产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实际持有期限2年半,产品本金收益已于2022年1月份前分5期入账,本金加收益一共88400元。最终,梁阿姨认同了A银行对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22年1月份前分5期入账的分析,并当场表示对该产品本金与收益到账问题已无异议,梁阿姨赞扬了纠纷调解中心高效的调解过程。“事虽小,不为不成”,通过这个案例,调解员深刻感受到调解无小事,每一个案件都需要用心去对待,努力实现“小事当天结、大事抓紧办、事事不拖延、矛盾不上交”的工作“风向标”。自2022以来,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线下调解案件9件,调解成功9件,调解成功率100%,调解成功金额达525.44万元。


  案例二:线上调解,提高效率

      

  安徽陈女士在钦州工作时在B银行办理了个人在线消费贷款,2021年已返回安徽。由于疫情影响,收入不稳定,陈女士未按期偿还B银行贷款。B银行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前将案件委派到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考虑到陈女士的实际情况后,向陈女士提出了和解的方案,陈女士表示积极配合,并按照B银行约定的时间还完所欠本息,B银行撤诉。该案件调解全程通过电话进行沟通,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既解决了当事人异地往来不便的忧虑,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真正做到了“让电话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自2022年以来,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线上促成案件和解6件,案件金额172.33万元。


  案例三:诉前调解,一站服务


  谢先生及配偶共同欠C银行借款本金137万元及利息6.08万元,借款用于购买商铺,由于商铺行情不景气,谢先生购买的商铺长时间没有出租,谢先生未按期支付C银行贷款利息,其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C银行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前委派到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因案件金额较大,债务涉及连带清偿责任人一共6人,调解员考虑到案件较为复杂的情况,多次与谢先生及C银行授权的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在历时半个多月的沟通后,谢先生改变了想法愿意每月积极还款,并主动出售房产归还所欠贷款本息,同时确认C银行对谢先生名下房产以协议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调解成功,当事人共同签署了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做到金融纠纷“能调尽调”,扎实推进诉调对接一站式,对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有效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减少诉讼增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起到积极作用,普遍获得当事人认可。自2022以来,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28件,业务范围涵盖信用卡、个人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等诉讼案件,结案117件,调解成功59件,调解成功率50.43%,调解成功率逐步提升,调解成功金额达1988.95万元。


  案例四:司法确认,取得突破


  A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在D银行办理了400万小企业贷款,由于受疫情影响,A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还款。D银行在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客户的需求和困难后,为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主动向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为其化解纠纷。因本案涉及金额较大,调委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方案并综合考虑当事人双方的意见,由双方当事人、B公司(A公司担保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到达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在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主持下进行现场调解,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下,当事人达成调解方案,为了保证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所有当事人同时到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


  该案为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完成首例金融案件最大金额的司法确认案件,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到群众需要高效率、低成本、不伤感情的维权通道,经过多方沟通,努力探索,在钦州银保监分局、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为双方当事人铺设一条人民调解与诉讼无缝衔接的解纷通道。自2022以来,人民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20件,案件金额524.40万元。


  钦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继续完善纠纷处理机制,把多元化险、多元解纷的指导思想充分融入到调解工作中,通过柔性的非诉讼方式,有效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开创新时代银行业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为促进钦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贡献。(来源:钦州银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