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银行业在行动
关于做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作废”相关公告的提示
桂银协秘[2012]8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自2013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作废,届时凭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无法在银行办理业务,因此,将给部分未及时换证急需办理银行业务的客户造成不便。
为避免由此引发的负面舆情,请各会员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公告和提示工作。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