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营业网点
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休业制度》的通知
桂银协发[2012]1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会员单位的诉求,2012年4月,广西银行业协会提出《广西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营业网点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休业的议案》,在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8月16日经广西银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现将《广西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营业网点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休业制度》印发给你们,执行时间为2013年1月20日(星期日),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认真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审批报备工作,并将有关报备文件抄送广西银行业协会。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各会员单位应对辖属营业网点运营成本、客户流量、自助设备替代率、网上(电话)银行开办率等基础数据进行准确测算,合理规划休业网点布局,分步组织实施,确保营业网点休业安排科学、合理,更好地体现为客户办理业务的便捷、高效。
三、充分做好宣传工作。各会员单位须提前10个工作日做好宣传公告工作,将宣传公告置于网点醒目位置,或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发,使社会及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本网点的营业与休业时间,以及相邻网点的营业与休业时间、客服咨询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同时要求一线员工在受理业务时将休业信息提前告知客户,使广大客户有所准备,努力减少和避免对自身业务的影响。
四、加强自助设备管理,确保自助设备正常运行。加强自助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监控,认真做好加钞、更换打印纸等工作,杜绝“无钞”、“缺纸”等现象发生。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自助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应设置客服免直拨电话,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五、加大对自助设备使用和电子银行业务的宣传与引导。各经营性金融机构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自助设备使用和电子银行业务的宣传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大堂经理的作用,对不熟悉自助设备使用与电子银行业务的客户耐心解释,做好引导,帮助其熟悉和使用自助设备,逐步培养客户正确的使用习惯。
六、各会员单位二级分行营业网点的休业时间,可按当地银行业协会的统一规定执行。
附件:广西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营业网点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休业制度。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广西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营业网点
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休业制度
为了合理运用服务资源,减轻银行员工的工作强度,提高现代化服务工具的使用效率,经广西银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广西辖区内各地级市,即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百色、河池、钦州、北海、防城港、贵港、崇左、来宾、贺州等市(不含所辖各县)的会员单位营业网点实行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休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春节期间(除夕至初二)各会员单位网点休业三天。
二、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日当天以及每个双休日的星期天,会员单位自行安排网点轮休,但保证营业网点开门率不低于50%。
三、休业期间,各会员单位必须保证ATM及、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设备的正常运行,要对网点营业情况适时调度,合理调整,满足主要商业服务区、居民休闲区、旅游景点、居民居住地、工商企业区、城乡结合部等金融消费集中区域的服务需求。